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
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执行国家、省级和市级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,制定相关地方规则,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,解决工业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,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。
2. 制定和实施工业行业规划,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,监管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,指导质量管理,并监督企业负担。
3. 监测工业经济动态,提供预测预警,解决运行中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,参与紧急物资调度和运输协调,负责工业应急管理、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。
4.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,审核和批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,特别关注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重大专项的实施。
5. 主导电力行政工作,编制电力计划并执行电力法赋予的监督和执法权力。
6. 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,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合作,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发展。
7. 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指导,制定规划和政策,监测县域经济发展,负责目标考核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。
8. 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指导,制定政策,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和统计工作,关注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。
9. 管理多个工业行业,确保安全生产,并履行《禁止化学武器公约》的职责。
10. 推进信息化工作,制定发展战略,负责统一规划和监管,协调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资源开发。
11. 负责信息安全和网络保障,协调处理重大网络安全事件,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。
12. 制定信息资源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,协调通信、广电和网络融合,推进重大项目。
13. 管理电子电器维修行业,监管市级国有资产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14. 指导国有企业改革,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,负责企业领导人的任免、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。
15. 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组织上交和预算管理,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16. 负责部分中央、省在随企业的党建和群团工作,协助管理领导班子建设。
17. 提供重点企业服务,负责“直通车”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并处理上级交办的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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